倪思(1174年-1220年),字正甫,号齐斋,湖州归安(今浙江省湖州市菱湖镇射中村)人。
乾道二年进士,淳熙四年(1177年)为瑞州判官。淳熙五年(1178)中博学宏词科。累迁秘书郎,除著作郎兼翰林权直。累迁将作少监。因忤史弥远,出知镇江府,移福州。嘉定元年(1208)史弥远拜右丞相,翰林权直陈晦起草“制书”,其中有“昆命元龟,使宅百揆”之语,倪思认为这是“尧禅舜之文”,“请贴改麻制”。史弥远唆使陈晦弹劾倪思“僭论麻制,镌职而罢,自是不复起矣”。嘉定十三年(1220年)卒,谥文节。著有《班马异同》、《经钥钼堂杂志》、《重明节馆伴语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