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懋(?-1631年),字黾夫,号养衷。陕西临潼人,明代官员。
祖籍安徽凤阳,父辈迁徙临潼亨利里。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进士,历任项城(今河南沈丘)、宁陵(河南省东部)、新安(今河南新安)诸县知县,升给事中。因得罪魏忠贤,削去官职。崇祯时官至刑科给事中(七品),崇祯二年,御史毛羽健上书说“驿递一事,最为民害”,接着刘懋又给上书称:“当今天下州县困于驿站的约十之七八,而驿站用于公务的仅十分之二,用于私事的占十分之八”,崇祯帝以此事问韩爌,韩爌称:“汰兵止当清占冒及增设冗兵尔。冲地额兵不可汰也。”崇祯二年五月正式议裁,刘懋改任兵科给事中,专管驿递整顿事务。此举却招致极大反弹,刘懋不久上疏:“游滑不得料理里甲也,则怨;驿所官吏不得索长例也,则怨;各衙门承舍不得勒占马匹也,则怨;州县吏不得私折夫马也,则怨;道府厅不得擅用滥用也,则怨;即按抚与臣同事者不得私差多差也,则怨。所不怨者独里中农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