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应辰(1118年-1176年),初名洋,字圣锡。江西玉山人。
父为弓箭手,不识字。生于宋徽宗政和元年(1118年),是朱熹从表叔,幼时聪颖,十岁能诗,从喻樗、张九成游。喻樗以女妻之。绍兴五年(1135年)中状元,时年十八,宋高宗以天圣八年状元王拱辰年实相似,改赐名应辰,宰相赵鼎为其取字圣锡。授镇东军签判,召为秘书省正字,时秦桧主和议,汪应辰上疏主张抗金,出京通判建州(今福建建瓯),“蓬蒿满径,一室萧然,饮粥不继,人不堪其忧”,“处之裕如也,益以修身讲学为事”。
秦桧死后,召为吏部郎官。官至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并侍读。晚年以端明殿学士知平江府(今江苏苏州)。孝宗淳熙三年(1176年)为韩玉谮之,遂以平江米纲有歉贬秩,气病而卒。谥文定。今传《文定集》二十四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