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明,俗称盲或者瞎,是指由生理或心理原因引发的人体视知觉缺陷。目前对于视觉丧失的程度有多种度量标准,而失明也有许多种定义。完全失明是指人体彻底丧失对于形状和可见光的感知能力,临床上也称作“无光觉”,缩写作NLP(英文全称No Light Perception)。失明通常指程度较为严重视力障碍,这类患者仅有简单的光感受能力,仅能够分辨黑暗与光明,或者是光源的大概方向,而无法看到更清楚的景象。
不同的政府司法部门对失明进行了更为复杂的定义,以便于规定哪一类存在视觉障碍的人群需要特殊关照。在北美洲和大部分欧洲国家,失明是指在有最佳矫正存在的情况下,视力较佳的眼睛视力等于或低于20/200(6/60),意思是已经佩戴校正镜片的失明者仍需要站在距离物体20英尺(6.1米)的地方才能看清视力正常者站在200英尺(61米)所能看清的东西。很多情况下,拥有正常视力但是视野小于20度(正常为180度)也被定义为失明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