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中孚(?-?),生卒年不详,楚州(今淮安市)人。大历十才子之一。
早年客居鄱阳。出家当道士,后还俗。大历年间,至长安,登博学宏辞科,授官校书郎,后任万年县尉,与卢纶、韩翃、钱起、司空曙等有诗名。李端称其“众口宗诗伯”。兴元元年(784年)由司封郎中、知制诰为谏议大夫,历翰林学士,贞元二年(786年)任户部侍郎、判度支两税。贞元四年八月,由权吏部侍郎改中书舍人,不久卒。有诗一卷,已佚。《全唐诗》存其诗仅一首,《全唐诗续拾》补诗一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