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分派下房祖(16世): 吴之录,字若恒 ; 吴之爵,字廷一 ; 吴之海,字源泉 ; 吴之铨,字衡士 ; 吴之镒,字德昭...等.
吴之录相关文献
猎神诰之录文
猎神诰之录文,猎神诰(一)日出东方,赫赫扬扬,奉请猎神张五郎。昆仑山上得道法,猎户门前降祯祥。
吴之荣
相关条目庄廷鑨明史案参考文献^翁广平《书湖州庄氏史狱》载:“吴之荣卒以此起用,并以所籍朱佑明之产给之。后仕至右佥都。”
吴之佳
生平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一名。万历八年(1580年)庚辰科进士。初为湖广襄阳县知县。以治行征。累官刑科都给事中。万历二十年(1592年)正月,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元子朱常洛举行“豫教之典”,神宗大怒,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,违旨侮君,贬一秩调外,其余人等夺俸半年。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,神宗愈加不满。吏科都给事中锺羽正、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。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,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。大学士赵志皋论救,被斥责;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,贬斥为民。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,御史邹德泳,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、张栋、吴之佳、杨其休,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,各自上疏救。神宗怒不可遏,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,除名。邹德泳、丁懋逊、张栋、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,外放为官。李献可、锺羽正、李弘绪除名。吴之佳与叶初春、张栋均为苏州府人,史称“吴中三谏”。万历三十三年(1605年),吴之佳病卒...
吴氏中馈录
《吴氏中馈录》收于元陶宗仪《说郛》,名为《浦江吴氏中馈录》。《绿窗女史》、《古今图书集成》亦载。
史部之《西域闻见录》
《西域闻见录》,清七十一撰,清代新疆地方志书。七十一,姓尼玛查,号椿园,满洲正蓝旗人,乾隆十九年进士,曾知武陟县,后“西出阳关,逾河源三千余里”,居新疆十余年,回京后任职刑部。《西域闻见录》是七十一在“库车办事时”所撰,他以为典籍中关于西域的记载不多,而“列史所载证以目之所见”又多龃龉,自己“居其地最久,考究最详,于是不辞冗俚,作为是编”。书成于乾隆四十二年(1777年)。《西域闻见录》共八卷,书前有七十一自序,卷首为舆图,卷一至卷二新疆纪略,记新疆各地历史沿革、地理形势及官兵制度、人口赋税等,分载哈密、乌鲁木齐、伊犁等十余城;卷三至卷四外藩列传,叙哈萨克、布鲁特等二十余部及浩罕、布哈拉等国;卷五至卷六西陲纪事本末,分准噶尔叛亡纪略、阿睦尔萨纳叛亡纪略、布拉敦霍集占叛亡纪略、乌什叛乱纪略和土尔扈特投诚纪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