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丕扬(1531年-1614年),字孝叔,号立山,陕西富平县流曲镇南街人,明朝吏部尚书。
孙丕扬于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(1556年)考中丙辰科进士,授行人。明穆宗隆庆中,擢大理寺右丞。历任右佥都御史、太子太保,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(1595年)出任吏部尚书,创“掣签法”,以抽签决定官职,杜绝权贵请谒之弊。万历三十九年(1611年)主持辛亥京察。万历四十年(1612年)因明神宗不理政事,无法正式辞官,只好“挂冠出都”,居家二年卒。赠太保,谥恭介。著有《富平县志》、《应世草》、《立山诗》等。
冯梦龙《古今谭概》记:“昔富平孙冢宰(孙丕扬)在位日,诸进士谒请,齐往受教。孙曰:做官无大难事,只莫作怪。真名臣之言,岂唯做官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