刖刑,刖音同月,又称剕刑,剕音同费,中国古代一种酷刑,指砍去受罚者左脚、右脚或双脚。刖刑在夏朝称膑,周朝称刖,秦朝称斩趾。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(膑骨)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。
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,属肉刑;亦有指它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。
相传为和氏璧发现者之卞和就曾受两次刖刑,双脚皆被砍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