奴隶制为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,奴隶视为是奴隶主的财产,没有自己的人格、自由、权利,可以买卖,且奴隶主可强迫奴隶无报酬工作,且无人身自由。如果人类社会中大部分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是奴隶,马克思主义将这样的社会称为奴隶社会。
古希腊、古埃及、罗马帝国、古巴比伦、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,以及以前一些英国、法国、俄国的殖民地都有奴隶制。历史上,绝大多数国家和社会都曾经认可制度性奴隶制;在近代,奴隶制被所有国家废除,但是债奴、契约劳工、农奴、被俘家仆、被收养为奴的儿童、童兵、强迫婚姻依然广泛存在。现在奴隶制度在世界各国都是非法的,但估计世界上仍有二千七百万人是奴隶,毛里塔尼亚是最后宣布废奴的行政地区(1981/2007),但是根据估算约有10%-20%的人口依然为奴。
奴隶制的出现早于成文记录,在许多文明中广泛存在。当今很多奴隶是债奴,主要分布在南亚,是由于债务缠身所致,很多甚至世代为奴。人口贩卖主要是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