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格兰宗教改革是16世纪至17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一部分,以1534年《至尊法案》的颁布为开始的标志,英格兰教会脱离了罗马天主教会。不同于马丁·路德与约翰·加尔文的改革,英格兰宗教改革是由英格兰王室发动的,它的直接导火索是亨利八世的再婚问题,因此,英格兰宗教改革相比于欧洲大陆的宗教改革普遍被认为不够彻底。但是,这场运动作为宗教改革运动的一环,仍然大大地影响了英国和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