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誉学位(拉丁语:honoris causa),是授予对社会某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的一种学位,无需考试与论文答辩,且是一种终身荣誉。名誉博士学位的颁发不需经过正常升学渠道(学士、硕士、博士),也无需缴交相关的毕业论文,纯粹由学校为奖励获颁学位者在该领域的杰出贡献,或是奖励其在该领域的重大发现,例如已先获得诺贝尔奖,或由学术以外的其他职业推动该领域的进步。名誉学位主要为博士级学位(即名誉博士学位),但有时也可以是硕士学位。
名誉博士学位经常被称为“荣誉博士学位”,但必须注意该种学位和一些国家的“荣誉学位”(英语:Honours degree)性质不同:后者是一种研究性学位,要求在本科学位完成以后用一年时间进行研究并提交论文,级别或者介于本科和硕士学位之间,或者等于硕士学位(特别是在实行一年制硕士制度的国家)。有这种荣誉学位制度的国家包括美国、英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加拿大、南非等,主要是英语国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