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正宗(1594年-1661年),字可宗,号宪石,赐号中轩,清朝阁老,山东安丘城里人。
刘茂范之子。自幼好学,天启五年(1625年)县岁试第一,天启七年(1627年)乡试中举。崇祯元年(1628年)戌辰三甲二十四名进士,历任真定府司理、翰林院编修、礼部会试副主考、吏部尚书。顺治元年(1644年)为避战乱,携眷南下金陵。后降清,顺治三年(1646年)正月奉诏至北京,任内翰林国史院编修。升吏部尚书。顺治十四年,升少傅兼太子太傅,诰授光禄大夫。刘正宗与刘希孟、刘正衡并称为“北海刘氏三株树”。好书法,顺治帝得名书画,经他鉴定后才归府收藏。顺治十七年因得罪顺治帝,“从宽免死,家产之半入旗,不许回籍”,从此一病不起,顺治十八年(1661年)辞世。康熙四十五年归葬安丘城东北的刘氏祖茔内。曹贞吉是刘正宗外甥。
著作有《逋斋诗集》、《御墨楼诗选》、《木天草》、《雪鸿斋草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