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校(1483年-1543年),本姓李,字字才,号庄渠,江苏昆山人。明朝官员。归有光之师。
弘治十八年(1505年)进士,担任南京刑部主事,后来升任为郎中。为免刘瑾逼害,转为兵部郎,不久就因病返回。嘉靖元年,担任太常寺卿。曾著作《周礼沿革传》、《春秋经世》、《庄渠遗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