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规(1072年-1141年),字元则,密州安丘(今属山东)人。南宋兵家文臣,兼有文韬武略。任安陆县令时,陈规率军抵抗攻德安府的乱兵,“九攻九拒,应敌无穷,十万百万,靡不退却。”因功被任命为德安知府及德安府复州汉阳军镇抚使。后改任顺昌知府,“顺昌之战”中与刘锜共守顺昌,击败金兀术率领的金军主力的围攻,升枢密院直学土。绍兴十一年(1140年)宋金议和后,改任庐州知府兼淮西安抚使,第二年病死于任上。
相关书籍有《守城录》四卷。
《守城录》记载了陈规于绍兴二年(1132年)研制成长竹竿火枪20余支及其在守城作战。最早的火枪是五代时期的敦煌壁画中的管形火器,五代的火枪在科技史上具有重要意义,到了南宋有明确记载的战场使用,虽然作用不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