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庆为中国清朝官员,于1796年9月29日-1802年12月17日期间,奉旨接替朱珪担任两广总督。全名为“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、粮饟兼巡抚事”的该官职,是兼辖广西地区的广东、广西两省之最高统治者,亦为清朝封疆大吏之一。嘉庆四年(1799年)吉庆奏请禁烟,“不许贩卖,犯者拟罪,递加至徒流环首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