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征(1784年-1851年),爱新觉罗氏,清朝宗室,镶白旗,第三族宗室质善佐领下人,官至兵部、工部尚书。
肃恭亲王永锡第四子。嘉庆十年(1805年),敬征封不入八分辅国公,赏一等侍卫兼委散秩大臣、副都统。嘉庆十七年(1812年)二月,授正白旗汉军副都统,七月署理镶黄旗蒙古副都统,嘉庆十八年(1813年)正月,充当正蓝旗宗室总族长,九月兼任镶红旗护军统领,嘉庆十九年(1814年)八月调镶黄旗护军统领。嘉庆二十二年(1817年),敬征因失察宗室海康等修习红阳教,被褫夺职务,谪居盛京。其后再被授予四等侍卫,乾清门行走。
道光初年,累迁工部侍郎,授内务府大臣,其后调任户部。道光八年,敬征偕同尚书王鼎察治长芦盐务,奏定归补帑课章程。道光十二年(1832年),南河奸民陈堂等盗决于家湾官堤,朝廷命敬征偕同尚书朱士彦前往勘察。其后上疏陈述:“诸口已合,坝下尚未闭气,间有蛰陷。陈堂等 听从逸犯陈端纠众,以为从例问拟,疏防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