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玄同(617年-689年11月2日),字和初,唐代定州鼓城(今河北晋县)人。
进士出身,任长安县令。累转司列大夫,因与上官仪文章属和,被发配流放岭外(广东)。上元初大赦,才被召回。工部尚书刘审礼进荐他有才,拜岐州长史。累迁至吏部侍郎,再任地官尚书、检校纳言、同平章事。早年周兴做河阳县令时,高宗想提拔他,但有人说他非清流,最后不了了之。周兴不知情,一直在府中苦等,魏玄同便告诉他:“周明府可去矣。”周兴因此对魏玄同有怨恨。
魏玄同与裴炎友善,时人谓之“耐久朋”。周兴诬陷魏玄同曰:“太后老矣,不若奉嗣君为耐久。”永昌元年(689年)闰九月十五日,太后赐死于家,临刑前负责监督的监刑御史房济告诉他:“丈人何不告密,冀得召见,可以自证!”玄同叹说:“人杀鬼杀,亦复何殊,岂能作告密人邪!”从容就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