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昼(1712年1月5日-1770年9月2日),雍正帝第五子,康熙五十年十一月廿七出生,生母纯悫皇贵妃耿氏,时为王府格格,而由乾隆帝的生母崇庆皇太后抚养成人。雍正十一年(1733年)封和亲王。雍正十三年(1735年)二月,设办理苗疆事务处,弘历与弘昼、鄂尔泰等共同办理苗疆事务。。八月二十三日凌晨,雍正帝去世,内侍取出谕旨,宣布弘历即位。十月,乾隆命弘昼管理内务府、御书处的事务。乾隆三十五年(1770年)庚寅七月十三日申时薨,年五十八岁,谥恭,是为和恭亲王,由第二子永璧承袭他的爵位。
弘昼为历史上著名的荒唐王爷,喜好“办假丧事,吃祭品”,但亦有历史学家指他其实是为免卷入弘时和弘历对皇位的争夺而以“荒唐”为名韬光养晦、自污。乾隆帝即位后,乾隆把父皇的旧邸及财物全赐给了弘昼。弘昼倚着兄长的威势,傲慢任性,肆意妄为。有一次上朝,弘昼因事与军机大臣、获封一等公的讷亲有了小争执,竟然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殴打讷亲,乾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