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右丞,尚书台和后来的尚书省的属官。
东汉开始设置,为尚书台佐贰官,在尚书左丞之下,品秩四百石。掌管廪假钱谷,假署印绶,管理尚书台专用文具和财用库藏,和尚书左丞一起管理台内庶务,保管文书章奏。
曹魏、晋朝、南朝为尚书省佐官,位次于尚书,和尚书左丞一起掌管尚书都省的庶务,率领各个都令史监督稽核各尚书曹、郎曹政务,监察弹劾百官。掌管本省库藏庐舍、督录远道州郡文书章奏,兵士百工名籍、内外库藏谷帛、刑狱诉讼、军械、田地、户籍、行政区划、州郡长官免赠收捕等文书奏事。曹魏、晋朝、刘宋为六品,萧梁八班,南陈四品、六百石。
北魏太和十七年(493年),定为四品中,太和二十三年(499年)改为从四品。北齐为从四品,不掌管弹纠,管理省内用度杂物,监督驾部、虞曹、屯田、起部、都兵、比部、水部、膳部、仓部、金部、库部诸郎曹的政务。
隋唐尚书左丞缺任时,右丞通判都省事,领右司郎中、员外郎,监督稽核兵部、刑部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