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相,简称“相”,原指诸侯国的宰相。在汉朝郡国制里,指朝廷派到各封国的行政长官,掌握封国内的实权。
汉朝疆域内,设有郡也设有封国,这类封国在汉朝称为王国,比照一个郡。汉朝初年,封国国王权力很大,皇帝不一定能对该封国进行制约与管辖。但在历经七国之乱后,再加上汉武帝为中央集权,对各封国实施推恩令后,逐渐收回各个封国国王的权力,于是各地封国内,实际掌权的行政长官,变成是由皇帝派任的“国相”来掌管。而此后,王国的国相,比照郡的长官郡太守,品秩也是二千石。
另外,汉朝地方行政制度,在郡国这一层级之下,普遍设县,而跟县同级的,则设有“侯国”。顾名思义,此等级的侯国,不是设国王,而是设侯爵,但汉朝时,该国侯爵也不能掌管该侯国之统治权,仍是由朝廷派任的侯国国相,担任该侯国的行政长官。而侯国国相的地位,则比照当时一个县的长官县令或县长般大小,品秩只有八百石至千石。
所以,汉朝的国相,可分为“王国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