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堡,字道隐,号卫公,法名性因,浙江仁和(杭州)人。南明政治人物。
幼有神童之目。崇祯十三年(1640年)进士,官山东临清知州,有政声。
南明永历二年(1648年),授官兵科给事中。号称“五虎”之一,以直言敢谏,被称为虎牙。在《驳何吾驺疏》中痛斥何吾驺、黄士俊:“黄士俊在佟虏坐中见先臣子壮极刑,四十三年状元及第,而不早死真不幸耳。后与吾驺携手同来,为国贼乎?……若叩头养甲,满口老爷,则吾驺之礼义逊让也。臣为太祖高皇帝而骂之,何体面之有?”
永历四年(1650年),陈邦傅、马吉翔同谋诬陷金堡为“北人间谍”,遭到锦衣卫的严刑拷打,腿部残废,被黜戍清浪卫(今贵州省岑巩县境内),因瞿式耜连上七疏营救,留居桂林。
清兵攻陷桂林,金堡即削发为僧,法名性因。永历六年(顺治九年,1652年),至广州,投奔海幢寺的高僧天然禅师。后曾为尚可喜树碑立传《平南王元功垂范》。著有《遍行堂集》、《岭海焚余》、《千山剩人禅师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