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恺亲自处理政务,没有听从府长史的意见,让长史、司马分治政事,自己坐享其成,认为这样使责任混乱。又请增加士人贡举名额。关心民事,修筑毁坏隤圮的圩田,宋孝宗手诏嘉劳。
淳熙元年(1174年),赵恺改判明州。停收属县田租以补充学校费用。得到吉祥的两歧麦,绘图以献,孝宗赐手诏:“汝劝课艺植,农不游惰,宜获瑞麦之应。”加赵恺荆南、集庆军节度使,行江陵尹,又改永兴、成德军节度使、扬州牧(虚职,差遣仍是判明州)。淳熙七年(1180年)二月辛卯,在明州薨逝,年三十五岁。孝宗在别殿素服举哀,追赠淮南武宁军节度使、扬州牧兼徐州牧,谥号惠宁。
赵恺性情宽慈,得到上皇赵构的喜爱。虽以宗社之计将赵恺任命外职,但每一想念,就常赐不绝。孝宗讣闻,流泪道:“向所以越次建储者,正为此子福气差薄耳!”治宁国、明州有仁声,薨逝之日,四明父老请建祠立碑以纪念。
赵恺二子。赵摅早卒。赵抦生于明州,母信安郡夫人卜氏 (墓志称钱氏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