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村镇的得名,相传东汉时此地出过一位姓陈的太尉,后人建祠纪念,地名因名“陈村”。明清时期,陈村属龙津、甘溪、登洲、龙头堡地,民国时期,分属“第三区”、“第四区”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56年3月,仍分属三、四两区。1956年4月起,陈村分属“陈村区(乡)”和“仙涌区(乡)”,同年10月成立“陈村人民公社”。1983年11月恢复区的建制。1987年2月撤区建镇。
粤语有歇后语“陈村人—洗脚唔抹脚”是来自陈村镇,因陈村人习惯洗脚后,不会用布抹去脚上的水迹,广东人用这句话代表一个人喜欢挥霍如土,带有贬意。